根据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和《忻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》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要,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同意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指导委员会。
一、工作宗旨
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工作机制,创新学术治理体系,发挥高职称教师学术引领作用,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,汇聚我院学科建设合力,特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(筹)学术指导委员会。
二、组成人员
主任委员:代训锋
副主任委员:任金花
委员会成员:代训锋、徐晓琴、汤修元、裴云、梁宝伟、任金花、翟宇婷、王慧珍、刘欣
秘书:郝丽敏
三、工作职责
(一)审议、制定和推动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。
(二)审议、制定学术事务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与学术标准。
(三)指导、评审和推荐教学科学研究项目、科研成果奖励等。
(四)教师晋升职称、岗位聘用的学术道德、科研成果评价。
(五)组织开展学术活动,推进校内外学术交流、活跃学术气氛。
(六)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。